教育部113學年度數位學習專班新申請暨審核作業說明
主旨:教育部113學年度數位學習專班新申請暨審核作業說明,請查照並轉所屬周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1月13日臺教資(二)字第1122700017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申請審核作業時程,依各學制班別分二梯次辦理:
(一)第1梯次:112年2月1日至3月1日,受理班別為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、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「碩士班」及「博士班」。
(二)第2梯次:112年8月1日至31日,受理班別為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、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「二年制專科班」及「學士班」。
三、有意申請者,務請詳閱來函及相關規定,於申請作業期限截止日一週前將相關文件送研發處彙整,俾利辦理造冊函送事宜。逾期恕
不受理,請諒察。
四、本案屬新增教學單位案,若奉核定,計畫書需另送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校務研究發展委員會備查。